香港2024年3月4日 /美通社/ --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达美乐中国)("达势股份"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1405.HK) 是达美乐比萨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总特许经营商。公司今日公布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3财年”)的盈利预告。
根据对本集团2023财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 “董事会”)目前获得的其他相关信息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2023年总收入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2财年“)约人民币20.2亿元同比增长不少于48%。本集团将录得2023财年净亏损不高于人民币2,900万元,而2022财年净亏损约为人民币2. 2亿元。本集团预期录得经调整净利润[1](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而2022财年则录得经调整净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不少于人民币1.1亿元。
董事会预计在2023财年业务强劲的主要原因包括:
- 扩大的门店网络,门店总数由2022年12月31日的588家增加至2023年12月31日的768家。
- 2023财年现有门店收益的持续增长及新增长市场的新店销售强劲表现。
- 2023财年门店层面和公司层级的运营效率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利润率。
达势股份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王怡女士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集团在2023财年强劲的预期业绩表现,集团在2023财年预计实现总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调整后净利润预计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这一坚实的业绩反映了我们门店网络战略扩张的成功,现有门店和新增长市场的出色表现,以及我们不断优化的运营效率。我们为团队的努力感到非常自豪,并对我们的战略举措能够推动集团的长期增长和盈利能力充满信心。”
截至本新闻稿日期,公司仍在落实集团2023财年的年度业绩。因此,本新闻稿中的信息仅基于对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和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其他相关资料。这些管理账目尚未经公司独立审计师确认或审核,也未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并等待最终确认和必要的调整(如有)。因此,本集团2023财年的实际年度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披露的有所不同。建议股东和有意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2023财年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计将于2024年3月底前发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在评估集团的业务时,集团使用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按其呈列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例如经调整净利润/(亏损))作为附加财务计量指标。集团认为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有助于就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运营表现进行对比。集团认为,此等计量指标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信息,使其以与集团管理层所采用的相同的方式了解并评估集团的经营业绩。
集团将经调整净利润/(亏损)定义为年内利润/(亏损)并加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及上市开支。此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可在不考虑上述非现金项目及集团认为无法反映本集团未来经营表现的一次性项目的影响的情况下评估本集团的经营业绩。
然而,集团所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名义的计量指标相比。此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应将其视为独立于或可替代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
前瞻性陈述
本文件及/或公告包含与前瞻性陈述,具有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任何表达或涉及关于预期、相信、计划、目标、假设、未来事件或绩效的讨论的陈述(通常但不总是通过使用诸如“将”、“预期”、“预计”,“估计”,“相信”,“此后”,“应当”,“可能”,“寻求”,“应该”,“打算”,“计划”,“预测”,“可以”,“愿景”、“目标”、“目的”、“渴望”、“旨在”、“目标锁定”、“时间表”和“展望”)不代表历史事实,具有前瞻性,可能涉及估计和假设,并且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及/或公告详述的风险因素)、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公司的控制范围且难以预测。因此,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或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有关未来事件的假设和因素,这些假设和因素可能不准确。这些假设和因素是基于公司目前可获得的有关其经营业务的信息得出。可能影响实际结果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中,存在大量公司无法控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前景;其业务和运营战略以及实施此类战略的能力;其发展和管理其运营和业务的能力;其控制成本和费用的能力;其识别和满足客户需求和偏好的能力;其竞争对手的行动和发展;及其经营所在市场的总体经济、政治和商业状况其经营所在行业和地域市场的监管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由于实际结果可能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强烈警告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任何前瞻性陈述仅在作出此类陈述之日有效,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在适用法法例所规定外,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作出该陈述之日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有关本公司或任何董事的意向的陈述或提述乃截至本文件及/或公告日期(如适用)作出。任何此类意向都可能根据未来的发展而改变。以上说明,中英文版本内容如有差异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不应过份依赖前瞻性陈述,并请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