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同比增长1.0%至人民币85.7亿元
非新冠项目收益同比增长7.7%,其中临床后期及商业化生产收益同比增长11.7%
新增61个综合项目,包括4个临床后期和商业化生产项目
近期某客户潜在同类最佳 CD3 产品被跨国药企收购,彰显集团三个专利技术平台的强大实力
综合项目总数高达742个,拥有业界规模最大、涵盖多种复杂生物药产品的管线之一
2024年上半年成功完成13个产品的EMA检查和2个产品的FDA检查

香港2024年8月22日 /美通社/ -- 为合作伙伴提供开放式、一体化生物制药能力和技术赋能平台的全球CRDMO服务公司药明生物("WuXi Biologics"或"集团",股票代码:2269.HK),今日欣然宣布其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报告期内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2024年上半年财务亮点

  • 收益:集团报告期内收益与2023年上半年相当,达人民币85.7亿元,同比增长1.0%。剔除新冠项目收益,非新冠项目收益同比增长7.7%,其中临床后期及商业化项目收益增长11.7%。推动集团收益增长的关键因素包括:(1)成功执行本集团的"跟随并赢得分子"战略,领先的技术平台、行业最佳的项目交付时间和优秀的项目执行过往记录;(2)扩大为生物制药行业提供服务的范围、快速发展的技术平台,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和双特异性/多特异性抗体;(3)临床前收益强劲增长,抵消了2023年上半年大额早期发现服务项目的影响;以及(4)新增产能投产,包括欧洲和美国生产基地的产能爬坡。
  • 毛利和毛利率:IFRS毛利为人民币33.5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5.6亿元),经调整毛利为人民币38.1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9.9亿元)。IFRS毛利率为39.1%,经调整毛利率为44.4%。毛利率下降主要归因于2023年上半年大额早期发现服务项目的利润比重影响,相比去年同期新冠项目取消造成的中国产能利用率略有下降,爱尔兰、德国及美国新生产基地产能持续爬坡,其中部分已被WBS与其他持续改善举措所实现的效率提升抵消。
  • EBITDAEBITDA利润率:EBITDA为人民币28.1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2.3亿元)。经调整EBITDA为人民币35.7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38.2亿元)。EBITDA利润率和经调整EBITDA利润率分别为32.7%和41.6%。
  • 纯利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IFRS纯利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分别为人民币17.8亿元和人民币15.0亿元,同比下降23.9%和33.9%,主要归因于:(1)随着集团持续投资全球市场而增加的销售、营销和行政开支;(2)集团非全资子公司药明合联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后增加的销售、营销和行政开支;以及(3)欧元对人民币的年度汇率变化而造成的隐形外汇损失。
  • 经调整纯利:经调整纯利为人民币25.4亿元,同比下降13.0%。
  • 基本每股盈利(EPS):基本每股盈利和经调整基本每股盈利分别为人民币0.37元和人民币0.55元。

2024年上半年业务亮点

  • 尽管面临变幻的地缘政治环境,集团在2024年上半年新增61个综合项目,彰显了集团的业务韧性和维持增长的业务能力。与2023年上半年新增46个综合项目相比,2024年上半年新增项目数是集团迄今为止表现最好的半年成绩之一。在新增的61个综合项目中,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前、临床早期、临床后期以及商业化生产项目数分别为52个、5个、3个和1个。集团强劲的临床前业务也显现了生物技术融资复苏的早期迹象。报告期内,集团通过继续执行"赢得分子"战略,引进9个临床项目,其中4个处于临床后期和商业化生产阶段。自2018年以来,集团在"赢得分子"战略的引领下,凭借在质量、速度和先进技术平台方面的优势共赢得78个项目。
  • 集团临床后期项目增加至56个,为未来商业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剔除8个新冠项目和1个非活跃状态的非新冠项目,集团商业化生产项目总数达16个。集团综合项目总数高达742个,拥有业界规模最大、涵盖多种复杂生物药产品的管线之一,包括双特异性/多特异性抗体(123个)、ADC(167个)、融合蛋白(76个)和疫苗(23个)。在123个双特异性/多特异性抗体项目中,WuXiBodyTM和SDArBodyTM项目占比近一半,彰显其技术平台持续在全球获得广泛认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未完成订单总额达201亿美元,与去年上半年基本持平,其中未完成服务订单和未完成潜在里程碑付款订单分别达到130亿美元和71亿美元。3年内未完成订单超过36亿美元,确保近期收益。
  • 集团通过全球生产基地提供端到端的CRDMO服务。爱尔兰基地取得了显著进展,自2024年开始,收到的商业化生产需求激增,2025年产能几乎订满。MFG6.1在2024上半年成功完成了首次工艺验证(PPQ),MFG6.2扩产有望在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MFG7已启动商业化生产,尽管在工程批运行期间因运营问题稍有延迟。爱尔兰基地预计在2026年进入稳定运营阶段,将在集团的全球双厂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新加坡基地已开工建设,其中药明合联厂房预计将于2026年率先完成,药明生物厂房设计工作仍在进行中。
  • 集团全球统一的质量体系对于赋能客户成功至关重要,是集团持之以恒的关键竞争优势之一。集团累计完成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21次检查,上市批准前检查(PAIs)通过成功率为100%。2024年第一季度,集团成功完成了EMA针对13个客户产品的检查。2024年第二季度,集团成功完成了FDA针对2个客户产品的检查。
  • 集团业界领先的技术平台涵盖药物发现、开发及生产全流程。药物发现技术平台包括WuXiBodyTM(用于双特异性/多特异性抗体发现)、T细胞衔接子(TCE)平台、肿瘤相关抗原(TAA)抗体发现平台和单B细胞技术平台。药物开发平台包括WuXiaTM(细胞系开发)、WuXiDAR4TM(药物抗体比技术)和WuXiHighTM(高浓度制剂产品定制化开发)。生产技术平台包括WuXiUITM(超强化分批补料生物工艺)和WuXiUPTM(超高效连续生物工艺)。作为集团开发的新一代生产工艺,WuXiUITM与传统分批补料工艺相比,产量可提高3-6倍,目前正在进行中试运行。WuXiUPTM则可将产量提高5-15倍,并且能够解决各种质量标准问题,是不稳定分子、客户希望快速提升产量的分子,以及存在质量标准问题的分子的理想生产工艺。近期,集团客户同润生物的B细胞耗竭疗法在研药物CN201被默沙东收购。CN201是通过集团WuXiBodyTM、TCE和WuXiUPTM 三个专利技术平台而开发的。
  • 人才是集团的成功密钥。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员工总数达到12435人,其中包括约4200名科研人员。集团人才保留率近94%,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2024年,集团宣布周伟昌博士(前首席技术官,CTO)、沈克强先生(首席生产官,CMO)和徐学健博士(前首席质量官,CQO)退休,集团衷心感谢他们对药明生物做出的贡献。顾学军博士(CTO)、郭薇博士(全球生产业务部负责人,生效日期:2024年8月)和罗仁豪先生(全球质量部负责人)分别为继任者。得益于这些拥有深厚行业经验、精深专业知识和成熟领导力的精兵强将,集团将在未来打造一个强大且可持续的组织。
  • WBS(药明生物业务管理体系)是集团于2021年推出的精益运营管理体系。在2024年上半年,集团通过实施约60个Kaizen项目和活动,毛利率提高了约100个基点,为业务增长、减少库存、节约工时和提升质量做出贡献,以应对运营挑战。此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Kaizen项目通过显著减少碳排放、节省物料、减少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节水,助力集团提升ESG水平。集团也将继续推广WBS体系,在日常运营中全方位根植精益求精文化,为客户、员工和合作伙伴创造更大价值。
  • 集团将ESG战略视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ESG领域取得的出色成绩也获得了广泛认可和享有业界盛誉的权威奖项,包括明晟(MSCI)ESG AAA评级、EcoVadis铂金评级、Sustainalytics ESG"行业最高评级"和"区域(亚太)最高评级"企业。集团还入选了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2024》,并获得"全球最佳1%"及"行业最佳进步企业"殊荣。
  • 集团始终致力于遵循最高标准的监管与合规以开展卓越运营,服务于全球医疗健康产业,为行业发展奉献力量。集团注意到美国国会拟订的《生物安全法案》及相关后续修订案,包括拟议的"祖父"条款及过渡期安排。该立法提案的内容将在立法流程的推进过程中被进一步的审阅及修改变化,立法程序也具有不确定性。作为一家全球生物药 CRDMO 公司,集团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亦未在全球任何业务中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集团坚信药明生物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该立法提案的进程,严格遵守开展业务地区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合规运营,持续承诺服务全球客户。

管理层评论

药明生物首席执行官陈智胜博士表示:"尽管面临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和地缘政治的挑战,药明生物在2024年上半年的业绩表现依然强韧。这一成绩,归功于公司独特高效的CRDMO商业模式,以及‘跟随并赢得分子'战略的成功执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61个综合项目,包含4个临床后期和商业化生产项目。近期,我们的客户同润生物与默沙东就潜在同类最佳CD3产品(CN201)达成收购协议,该CD3产品是通过药明生物的3个专利技术平台WuXiBodyTM、TCE、WuXiUPTM发现、开发和生产的,这些都体现了客户对药明生物完美执行力和技术领导力的高度认可。"

陈智胜博士进一步表示,"我们的业务基本面依然稳健。公司全球统一的质量体系,专利技术平台,由资深管理层引领的全球团队,4200多名科学家组成的技术团队,以及药明生物的完美执行力,在业内独树一帜,有口皆碑。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赋能医药健康行业的全球客户,造福全球患者。"

药明生物董事长李革博士总结道,"无惧外界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业务增长的重重挑战,2024年上半年,药明生物业务表现依然稳健。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全方位端到端CRDMO业务模式,全球布局,精益运营。作为全球领先的端到端一站式服务商,我们将深耕业务,进一步提升生物药R(研究)、D(开发)和M(生产)能力,为合作伙伴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我们将继续追求卓越,锐意进取,助推创新疗法早日惠及病患,实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药,难治的病'的伟大愿景。"

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630日止6个月)

主要财务比率

2024上半年 

2023上半年

变动

收益(人民币百万元)

8,574.2

8,492.0

1.0 %

毛利(人民币百万元)

3,350.0

3,560.6

(5.9 %)

 毛利率(%

39.1 %

41.9 %

 

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1,780.3

2,337.9

(23.9 %)

 纯利率(%

20.8 %

27.5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1,499.1

2,266.7

(33.9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率(%)

17.5 %

26.7 %

 

经调整纯利(人民币百万元)

2,544.8

2,925.6

(13.0 %)

          经调整纯利率(%

29.7 %

34.5 %

 

EBITDA(人民币百万元)

2,805.9

3,230.6

(13.1 %)

         EBITDA利润率(%

32.7 %

38.0 %

 

经调整 EBITDA (人民币百万元)

3,570.4

3,818.3

(6.5 %)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 %

41.6 %

45.0 %

 

经调整摊薄每股盈利(人民币)

0.52

0.65

(20.0 %)

关于药明生物

药明生物(股票代码:2269.HK)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合同研究、开发和生产(CRDMO)公司。公司通过开放式、一体化生物制药能力和技术赋能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端到端服务,帮助合作伙伴发现、开发及生产生物药,实现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加速全球生物药研发进程,降低研发成本,造福病患。

药明生物在中国、美国、爱尔兰、德国和新加坡拥有超过12000名员工。通过药明生物的专业服务团队,以及先进技术和精深洞见,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经济的生物药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6月底,药明生物帮助客户研发和生产的综合项目高达742个,其中包括16个商业化生产项目(不包括8个新冠项目和1个非活跃项目)。

药明生物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视为业务发展和企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致力于成为全球生物药CRDMO领域的ESG领导者,例如应用更绿色环保的新一代生物制药技术和能源等引领行业发展。公司成立了由首席执行官领导的ESG委员会,全面落实ESG战略并践行可持续性发展承诺。更多信息,请访问:www.wuxibiologics.com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并非历史事实,乃基于本集团的信念、管理层所作出的假设及现时所掌握的资料而对未来事件作出的预测。尽管本集团相信所作的预测合理,但基于未来事件固有的不确定性,前瞻性陈述最终或会变得不正确。前瞻性陈述受以下相关风险影响,其中包括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的有效竞争能力、能够符合扩展服务的时间表、保障客户知识产权的能力。本新闻稿所载的前瞻性陈述中仅以截至有关陈述作出当日为准,除法律有所规定外,本集团概不承担义务对该等前瞻性陈述更新。因此,阁下应注意,依赖任何前瞻性陈述涉及已知及未知的风险。本新闻稿载有的所有前瞻性陈述需参照本部分所列的提示声明。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展示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提供作为额外财务指标的经调整纯利、经调整纯利率、经调整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经调整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及经调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惟该等数据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要求,也不是该准则所呈列。

本公司认为经调整的财务指标有利于理解及评估本公司的基础业绩表现及经营趋势,并且通过参考该等经调整的财务指标,及借着消除本集团认为对本集团核心业务表现并无指标作用的若干异常、非经常性、非现金及/或非经营性项目的影响,有助于管理层及投资者评价本集团财务表现。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指标于本集团经营所在行业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然而,该等未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列的财务指标,不应被独立地使用或者被视为替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编制及呈列的财务信息。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不应独立看待以上经调整业绩,或将其视为替代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准备的业绩结果。且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指标不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标题者作比较。